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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2027年度高等学校科技类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浏览次数:0次

各学院、各单位:

2027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科学技术类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3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科研平台建设专项和数字产业专项。

1.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各校遴选指南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研究内容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有较强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价值,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题指南见附件1。研究期限不超过三年,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 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的青年博士。研究期限不超过三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3. 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或获得省级奖励及以上级别奖励(自然科学领域获奖类别须为自然科学奖)。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作者)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新增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新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及以上成果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可为额定人员);(3)在nature、cell、science(含子刊)或自然学科领域顶刊发表学术论文。

4. 科研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申请人须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固定成员且为主要研究方向负责人。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2)发表本领域顶尖学术论文1 篇。(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做 大会(分会场)学术报告1次。(4)省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科技成果转化单个合同100万元以上(以合同和到账经费为准)。

5. 数字产业专项: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数字产业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重点研究内容。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在数字产业相关专业或研究领域拥有较深厚的学术积累和扎实的科研基础,具备牵头开展科研任务、组织协同攻关的能力,无科研失信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项目依托单位应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须联合北京高校(包括雄安新区疏解高校)优势创新力量,并邀请省内数字产业相关企业联合申报。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省教育厅将启用AI 辅助审核功能,对项目开展形式审查及创新性审查,并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2.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2.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

3. 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4. 以上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申报程序

所有项目首先进行线下申报,经学校评审推荐后再进行系统填报。

四、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7月29日上午(8:30-11:00)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技处,并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钉钉发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志华  80789736或钉钉电话,刘海峰  80789732或钉钉电话

软件咨询电话:0311-8565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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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处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