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0 浏览次数:0次
各学院、各单位: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式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提高我校申报项目的质量,请各学院在前期预申报工作基础上,精心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1.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9.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10.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1.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2.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3.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预申报完善阶段(1月14日前)
各单位在预申报组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组织动员,特别是做好往年申报不再限项的面上项目申请动员,科研秘书在信息系统中为初次申请人开通申请账号(申请人保证申请账号所用电子邮箱畅通有效);申请人认真阅读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及相关管理文件,按照学校预申报进度安排,在项目前期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往年申报未获资助人员可结合反馈意见),完善预申报申请书。
第二阶段正式申请书填写及材料准备(1月15日-2月26日)
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将预申报申请书内容填入信息系统,并将要求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打印PDF版本草稿申请书交学院。
第三阶段学院初审(2月27日-3月8日)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再次提交,学院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推荐,并对修改后的申请书纸件进行收集汇总。
第四阶段学校审查、汇总、上报(3月9日-3月13日)
科技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再次进行形式审查,汇总上报申请书。
四、特殊说明事项
1.近期科技处将结合指南和项目形式审查中遇到的问题编制《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申请人可在师大科技钉钉群进行下载,系统提交后将签字后的《形式审查表》连同申请材料纸件交学院,学院签字后交科技处。
2.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项目,因需经过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各单位务必于3月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本次仅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伦理审查,注意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报送一个题目,材料一经上报后期不再修改。
3.请申请人于3月1日前网上首次提交申请书(可要求科研秘书退回修改),用以确认本人申报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4.请学院务必在3月9日前将学院初审通过的申请书纸件材料交科技处,科技处组织进一步形式审查。
联系人:张瑜 刘海峰 电话:80789733 80789732
科技处
2026年1月19日

